其称明王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291章 舔狗赘婿之王,男主抢我未婚妻,我直接偷家,其称明王,世纪文学网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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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红与叶倾城不是一起来的。

她们恰好在门口处碰到,就一起进来了。

要是知道叶红也来,叶倾城肯定会换另一个时间点。

叶家有大房和二房两个派系。

如今叶家的家主就是叶倾城的大伯,已经病重,处理不了家族事务了。

叶红就是大伯所生,也是叶家的大小姐。

与叶尘一样得家主之位继承人权利的叶枫,则是叶红的亲弟弟。

叶红是大房,叶倾城则是二房。

两人见面,难免会生出不少唇枪舌斗。

叶倾城冷笑道:“周云不配?那你的丈夫高文通,又配成为叶家的女婿了?”

“还是个赘婿,什么本事都没有,只会给你端茶送水,洗脚按摩,成为整个家族的笑话。”

“你连这种人都敢嫁,我有什么不能嫁的?”

“人周云如今好歹也是南江省的知名企业家,年轻俊杰,不比你的高文通强多了!”

叶红两眼一瞪,鼻子不断的蠕动,显然被气的不轻:“你你你...”

她无法反驳,叶倾城说的是事实,自己的丈夫高文通确实是一个只会呆在家做家务的普通人。

除了长相帅气一点之外,一无是处。

当初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,喜欢上了高文通,答应了他入赘叶家。

导致自己这些年在家里,始终抬不起头来。

每次和叶倾城吵架,都被其拿来挂在嘴边。

选择赘婿的唯一好处,就是能一直待在叶家,不用嫁到别人家。

所以,为了自己在家里的面子与地位,她必须要支持自己的弟弟叶枫成为下一任家主。

叶红扭过头,狠狠的瞪了一旁默不作声的高文通一眼,没好气的道:“我真是瞎了眼,当初怎么就让你入赘,你真是烂泥扶不上墙,一点用都没有。”

“养条狗都比养你好。”

高文通笑了笑,像是聋子一样,完全当做听不到,一脸风轻云淡的样子。

他被骂多了,也就习惯了。

叶倾城看向了他,呵呵笑道:“这么多年,不管叶红怎么打你,骂你,侮辱你,你都能当没事人一样,也算是一种能耐。”

“网络上有个名词叫什么......舔狗。”

“如果舔狗有段位,你应该算是舔狗之王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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